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
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意見(一)
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意見(一)
一切還須從頭說起......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下稱:法規)經過上一次的諮詢後,政府再經過約半年時間的修訂,終於以法律文本的形式推出第二輪諮詢。在法規文本的前言中,提到在第一輪諮詢期間,一共收回1346條問題和意見;並對這些建議作了深入的研究,權衡實際情況,而修訂出現在這個版本的法規內容。在此,我們發出疑問和建議:到底這1346條問題和意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到底大家對法規中最關心的內容是哪一部分?最多被人提出的意見是什麼?最後這些意見又有沒有被局方所接納?以上疑問,除了局方以外,都是無人知曉的。不要輕視上述問題的重要性,因為,要增進政府和市民之間的信任、讓社會得悉民意的取向、監察政府施政是否以民為本等,政府每次收回到的諮詢意見內容,就是大眾需要獲得的重要資訊。希望教青局今後將收集到的意見,可以公開出來,在增加透明度的同時,也可以讓公眾對諮詢的內容有更深刻的認識和學習。
定義模糊,後患無窮!
在法規中對教學人員的定義如下:“教學人員”是指教師、校長和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人員;而按照法規的執行,將來每間私立學校都必須組織一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原文為:學校須成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訂定評核規章,並將其提交予教育行政當局備案。並且另有一項條文規定: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 ;但學校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對以上三條內容作一個深入的分析和思考,讀者可以反覆思量以下問題:
1.本澳私校向來行政自治,各校的行政單位和職稱千差萬別,將來如何有效地區分哪一些職位屬於“教學人員”呢?未來很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就是,同一性質、同一職務的工作,因為學校冠以職稱的各異,在甲學校裡的會被視為教學人員;而在乙校裡的則未被納入教學人員之列。可想像得到,沒有一個有效和嚴謹的區分指引,將會引來重大的混亂情況!
2.按照法規,將來每間私立學校都必須成立一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而成員卻沒有明確指引,只有一條“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的規定。這裡令人感到憂慮的一點是,將來會否出現由非專業人士評核專業人士(俗稱:行外人審行內人)的情況呢? 而事實上這個憂慮亦並非杞人憂天的,且續看下面分析。
3.教育行政當局又訂出,校長和其他中、高層管人員無須接受評核。為何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條文所抱持的觀點是什麼?箇中的道理又是什麼?在此,作一個合理的推測:這批 “教學人員” 之所以可以豁免評核,就是為了避免將來出現,自己評核自己的尷尬(或缺乏公信力)情況。原來教青局早已經細心入微的切想到,將來的<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中,校長當然是成員之一(這原是合情合理的),其餘的成員按照論資排輩,就是中、高層管理人員,故全盤豁免這批人士的評核,也自然是合情合理了。若果以上推論正確的話,未來這種制度將為澳門教育,造成極為可怕的後果!因為,這一制度將恆久地和合法地實施行外人領導行內人的不良發展。
如何確立成熟的專業發展?
綜合以上三點的分析,在教學人員定義不明確下,非教育專業的行政人員,會成為學校的領導班子,最後亦順理成章地成為評核教師的委員會成員,在法規所賦予的權力下,長治久安的指導著前線教師該如何工作、並對教師的工作表現訓誡褒貶。這樣的“專業”真的夠“專業”嗎?法規的立法原意是:為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學人員隊伍,從制度上為教師的工作提供切實保障和有效支援,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作為一套法律文本,一切的定義和字眼,都是極為重要的(俗語:魔鬼就在細節裡)。稍為輕率了事,將會帶來不能補救的錯失!若政府真的希望為澳門建立專業和優質的教育隊伍,還請先信任和尊重教師的專業能力,真正從教育專業著手,確立以教師為主導的專業發展取向;減少以行外人領導行內人的反專業發展取向。我們明白,要走的路仍舊很遠,而且也會荊棘滿途。不過,請相信我們(教師)會以對教育的熱忱和勇氣,盡最大的努力,使澳門教育走上專業化的道路。但起碼,不要一開始就叫我們走上一條方向錯誤的路!
一些具體的建議:
1. 促請教育行政當局,重新清晰和明確的定義法規中“教學人員”的定義。
2. 為提高學校教學和行政管理的效能、確守公平及平等的精神,促請教育行政當局修訂法規,為所有教學人員都必須接受評核。
3. 為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促教育行政當局修訂法規中,<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加入教師代表,建議:其中教師代表的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關注組
原文刊於澳門日報2008年11月17日文化教思版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
工作進度:
(一)按適用法例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和衛生護理;
法規中並沒有為教師工作訂下基礎起薪點,如何談得上,確保本澳全體教師都可以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衛生護理。
教學人員的職級由高至低分為以下六個:
(一)第一級;
(二)第二級;
(三)第三級;
(四)第四級;
(五)第五級;
(六)第六級。
這裡的職級是指教學人員的職級。因此,亦即是包括校長、高、中層管理人員。
八、為晉級的效力,下列期間不計入服務時間內:
(一)喪失薪俸的期間;
(二)工作評核未達“滿意”的服務期間。
工作評核的具體內容如何?是否只由所屬學校進行評核?當教師對工作評核結果存疑時,可以有什麼申訴的機會和渠道?
二、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
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 ;但學校
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
為何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
三、“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
為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避免出現完全由行政人員評核教師的情況。建議加入,規定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有教師參與。
一、教師每周授課時間為:
(一)中學教師:16-18 節,每節35-45 分鐘;
(二)小學教師:19-20 節,每節35-45 分鐘;
(三)幼兒教育教師:20-22 節,每節25-40 分鐘;
(四)特殊教育教師:19-20 節,每節30-45 分鐘。
我們建議:(中)14-16 (小)16-18 (幼)18-20 (特)19-20
二、為適用上款的規定,教師在當日二十時之後的授課節數按一點五倍計算。
唔明他講什麼?
二、禁止教師在一天內連續授課超過四節課。
定義不清晰。因為,一般學校無論是上午或下午,兩至三節堂就有一次小息時間。四節課中隔了一個小息,是否看作連續授課?
二、擔任學校安排的與學校教育相關的非教學工作的教師,可獲豁免部分授
課時數。
定義不清晰。現時大部分教師除了負責其任教科目外,絕大部分都會擔任其他工作。例如:學生會、風紀組、編輯組等,琳瑯滿目的非教學工作。因此,有必要訂明教師在擔任這類非教學工作時,具體的工作量上限和可獲豁免授課時數的計算標準。
一、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教學人員的薪酬及公積金支出佔學校固定
及長期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既然有此條規定,建議加入,學校須要每學年初公開其財政預算報告及上年度的財政結算報告。以體現和保障學校財政管理的透明度,可讓社會更容易監督公帑的運用。
二、教師應獲得與其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學校須保證同一教育階段不同職
級間教師的月基本工資依次保持差幅,第一級教師的月基本工資須為第六級教師
的月基本工資的兩倍或以上。
沒有訂立基礎工資的標準,難以體現什麼“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亦只會繼續維持本澳教師同工不同酬的不公現狀,甚至進一步拉開不同學校之間的教師薪酬差距。
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局長何罪?
局長何罪?
極壞的社會訊息──秋後算帳
「官校炒人」事件曝光至今,已經成為一場重大的社會風波!不過,只因近期有更震撼世界的金融海嘯和毒奶事件,分散了不少公眾的關注焦點。本來學校炒人不是什麼大事,在私校每年都有幾十教師被解僱,鬧起勞資糾紛的個案常有發生;更有校長明言這是無理解僱,要打官司即管來吧!因此,所謂官校「炒人風波」如何無理云云,其實在私校早已習以為常了。但,整件事件最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炒人風波」竟然是始於一場局長主持的「真情對話」;令人質疑局方引蛇出洞,大搞文革式的清算行動。雖然,現在局長義正詞嚴地否認有秋後算帳,絕對不會以言入罪。但,說服得了三歲小孩嗎?
我雖不清楚當事的兩位老師是否真的表現差劣而該炒,老實說我也並不關心他們最終是否被炒。因為事件中更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是,以言入罪和言論自由受到打壓。原因是事件的而且確是在「真情對話」後開始的,兩位公職教師的厄運此時此刻便告拉開序幕:被校方主管批評言語過態、被局方書面申誡為「對上司不禮貌」、折騰半年終得上訴駁回書面申誡、學期結束不予續約。這樣的一個故事,可以令人不聯想到是秋後算帳嗎?
局長您可知道,身為政府主管官員,您的一言一行都是一種榜樣,都是在給予社會公眾一種訊息。不站出來清清楚楚解釋整個事件的始末,釋除社會大眾的慮疑;就是相等於在發放出一種非常惡劣的訊息──政府是會秋後算帳的。不拿出合理的證據來力證該等老師如何該炒,實在難以令人信相這是一宗單純的職場解聘。公眾看在眼裡,以後澳門社會還有敢說出真話的人嗎?局長可知道自己已造成了一個極壞的社會影響,社會人人不敢講真話,民眾凡話出口都必先自我審查一番的負面風氣,也會應運而生。請問局長您如何補救?
輕率回應再釀大錯
在事件見報後,我一直期待著蘇局長的回應,寄望事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可以減至最低。可是,當我在報張上看到蘇局長的回應後,我真的憤怒了!也正是我要寫出此文的原因。蘇局長重申,局方從來沒有「解僱」
再接下去局長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公眾自有評價......深信絕大部分教師都知道怎樣做好專業教師的角色」。局長說得對,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正如前文所說,這樣的一個故事,怎樣教人相信局方不是以言入罪、秋後算帳呢?對!社會大眾正是在期待局長親自說出您心中的那把尺:為何會發生這件事?事件始末為何?局方是用了什麼準則去評估一位教師是否予以續約?當初「對上司不禮貌」的書面申誡又是怎麼一回事?而事件是始於「真情對話」又如何解釋?真的期待您給公眾一個交代,我深信事件發展至今,已經不再是一宗單純的勞資糾紛吧了,而且重點也不是局方只要重新回聘兩位當事教師就可輕鬆了事!換了事件是發生在毫無背景的尋常教師身上,會有和局方討價還價的能耐嗎?這是言論自由在澳門受到挑戰的重大社會議題,壞訊息經已散播開去,怎樣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令公眾放心暢所欲言,才是真正解決這場風波的方法。局長,我們仍然在等候您的回應。
局長緊接的一句:「深信絕大部分教師都知道怎樣做好專業教師的角色」更加令人不寒而慄!講完一堆空話後,加上句「專業的老師」是應該知道如何做好他的「角色」的。局長是否在暗示老師們應該「識做」一點,知道什麼話該說,而什麼話是怎麼也不能說出口的;揣摩主子心意的技藝,專業的老師怎可以不好好的掌握。局長在公開地對全澳教師訓示一項工作指引嗎?以上推論希望我是小人之心,度局長君子之腹。不管怎樣,這樣的風波發生在澳門,也實在是令人遺憾,至今除了當事人外,仍未見有其他社會人士,表示高度的關注事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實在令人大惑不解!難道大家都已習慣;秋後,是會算帳的?
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
節目重溫
日期:2008年9月26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康爺
主題:颱風後、928遊行主角失蹤怎麼搞、教青局私下解決炒人事真的ok?
下載:TCF20080926.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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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9月19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call in:甘生、梁生
主題:學生墮樓悲劇、牛奶計劃點算好?、炒人風波最新發展、秋後算帳壞到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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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文源、甘 嘉賓:Miss Vong
主題:官校炒人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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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開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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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8月1日
主持:文源 嘉賓:甘小姐、少民......
主題 : 放暑假做些什麼、..........
下載:TCF20080801.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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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7月25日
主持:文源、輝哥、 PHONE IN :李小姓、甘
主題 : 海鮮中學拖欠學生留位費、..........
下載:TCF20080725.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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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7月18日
主持:文源、甘、 林老師 PHONE IN
主題 : 海鮮中學炒人實情、..........
下載:TCF20080718.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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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7月11日
主持:文源、甘
主題: 暴雨訊號時教師應否需要回校工作?成立危機小組可更有效調配資源、打電話上澳門廣場、大氣電波的重要性、正式合約、教師可否兼職、教師專業論理的思考。
下載:TCF20080711.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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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7月4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主題: 賭場裁員、澳門經濟警號、年青人應自強不息、學校解聘教師手法仍然十分低劣。
下載:TCF20080704.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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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6月27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主題: 學生升留級的問題、補考制度、........。
下載:TCF20080627.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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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6月19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主題: 白雪公主的故事、日本的家長在激變中、家校合作的隱憂、校董會的重要性、多元化的學校對社會的意義重大。
下載:TCF20080619.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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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6月6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主題: 課程發展過於單。一化的困局、成績評核成為課改的最大阻礙、知識變成科目的學習咀咒、孩子您慢慢來。
下載:TCF20080606.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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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5月16日
主持:文源、甘
主題:沉痛哀悼四川地震災民、學校不遵守合約精神、屢次騙薪金的學校十分可恥、學生學生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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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5月9日
主持:文源、甘
主題:教青局禁止穿著打手印t-shirt內幕、澳門治安差左好多、香港女學生被殺案對教育界的省思、運聖火的混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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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5月2日
主持:文源、甘 嘉賓:輝哥 phone in:梁sir
主題:教師日的情況、黎老師的言論、打手印的情況
下載:TCF20080502.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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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4月25日
主持:文源、盧姓社工 phone in: 甘
主題:政府係咪已經對老師的訴求作出回應工作?五千蚊對社會的振盪如何?五一教師應否再遊行?
下載:TCF20080425.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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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4月18日
主持:甘、文源
主題:五一打手印、教青局話學生事故通報機制無問題、學生的欺凌情況不算嚴重、老師要以身作則。
下載:TCF20080418.m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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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4月11日
主持:甘、文源
內容:暫時完了諮詢可以輕鬆下、中三學生營好唔專業、學生焗住要大陣象咁做值日。
下載:TCF20080411.mp3
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
要正視敎師的專業待 這仁兄寫得真好!!
要正視敎師的專業待遇“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初步建議,可以說,在全澳私立學校敎師千呼萬喚和翹首以待的情况下,終於出籠了。比起上世紀九十年代明確要求制訂“敎學人員職程”來說,從意念到做法,都應該說是倒退了。不過,確立一個“框架”,也可說聊勝於無吧!
正如初步建議的“前言”所說,訂定“制度框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如何才能達到上述目的呢?澳門大學敎育學院院長單文經,在本版專欄中,引用了麥克錫公司出版的《世界一流學校成功的秘訣》的觀點,指出“維持高素質敎師之道無他,唯有讓敎師專業成為一個能吸引高素質人才入職,又能留得住他們的專業。”為此,該書又指出四項具體作法,其中一項是“提供較好的入職工資,至少要與一般專業相當”。
我覺得,要建立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有合理的專業待遇非常重要,這不僅為敎師生活、工作和進修,提供較好的經濟條件,更重要的是,專業待遇能體現出敎師辛勤勞動所創造的價値,是對敎育工作者最大的尊重。澳門敎學人員的專業待遇應怎樣確定呢?這的確是一個難題。就本澳目前情况來說,本澳公立學校敎學人員的待遇可作為一個標準。
其實,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討論《澳門敎育制度》時,私校敎師已有這方面的要求;在進入私立學校免費敎育網絡時,在這方面的要求更加強烈。不過,鑑於當時的主客觀條件,要立刻實現這個目標存在困難。大家都同意暫時維持現狀,但希望兩者之間的距離不斷縮小,並最終達到一致的目的。然而,十多年過去了,這個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是擴大了。
如果說,九十年代有一個時期,敎學人員也可入“高薪”階層之列;今天,有不少私校敎師待遇只是中位工資或高出一些罷了。這就難免打擊敎學人員士氣,並造成不少人不願當敎師,出現不想入職或轉業的現象了。可惜,“制度框架”初步建議並沒有從確立敎師專業待遇方面落筆,可說是抓不到矛盾的主要方面。這樣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就難以實現。按今天本澳情况來說,讓私立學校,特別是入網學校敎學人員的待遇和公立學校敎學人員看齊,政府應具備這方面的經濟條件。
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政府,為了建立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都很重視提高他們的待遇。如鄰近地區的香港,政府辦的“官校”和津貼學校,敎學人員的薪酬待遇是相等的。在日本,連私立學校敎師同樣享有公立學校敎師的待遇。本澳政府為甚麼不參考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呢?不過,無論在澳葡管治時期或特區政府成立以後,對這一點均不重視,因而沒作輿論準備,社會各界人士觀點不一,暫時難達共識,然而,“框架制度”應可以此作最終目標,明文訂定,以便日後逐步實施。
“框架制度”初步建議,“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敎學人員的支出佔學校經常性收入的百分之十七或以上”。這個要求,其實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討論“澳門敎育制度”時,大家也提出過。有了這一條,對敎育人員的待遇會有一些保障。但由於各校在處理各級人員的薪酬標準不同,也會造成不公平現象。記得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李安道任澳門總督時期,為了改善敎師待遇,發放間接津貼給各校,由於各校的分配方式不一樣,造成了不公現象。到了高斯達任總督時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用直接津貼方式,將津貼直接存進有關敎學人員的銀行帳戶中。這方式一直沿用至現在。應該說,直接津貼是最受私立學校敎學人員歡迎的方式。
在是否加薪,加薪多少,完全由辦學實體決定的情况下,不少私校敎學人員寄望於增加直接津貼。但這只是無可奈何的做法。直接津貼不能計算在學校給解僱敎師的遣散費中,又沒有計算在公積金內,這是敎學人員經濟上的損失。“框架制度”初步建議將直接津貼改作專業發展津貼,這一改動,津貼的加幅會很大嗎?私校敎學人員待遇要有保障,《框架制度》要有敎學人員最低薪酬的標準。這個標準首先要在入網私校中實施。現在,本澳政府一些外判工作,如清潔、保安等,已有最低工資標準。入網私校經費主要來自政府撥款,也應有一標準。
另外,《框架》關注組在本報發表文章,“希望政府在草議法律條文中,列明敎師每年薪酬都必須按任敎年資和通脹比率調整”,我覺得這還不夠,還應加上“為縮小以往消滅公校和私校敎學人員待遇的差距而逐年調升私校敎學人員薪酬”,方為全面。
記得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曾提到公校與私校敎學人員薪酬一致的問題,認為是一個難題。筆者認為,首先要明確這個觀點的合理性和實施必要性。有了共識以後,再集思廣益來硏究解決困難的辦法。筆者認為,這絕非不能解決的難題,在目前本澳的情况已具備可以實現的條件,關鍵在於,特區政府是否正視,還是坐視不理?
2008年4月8日星期二
帶著大家的心聲 我們提交了建議書
釐清教師學校義務權利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關注組昨日表示,《制度框架》的建議文本對教育規劃缺乏視野。文本中指教師工作量,一周時數不超過卅六小時,但教學工作根本不能用時數計算,因此相關保障空泛。關注組建議框架能在此基礎上盡量減少節數,由文本建議的十七至廿二節減至十四至十六節。關注組指,現時老師普遍擔廿二節課,如果框架設定的上、下限大,擔心學校會採用最高標準,難以保障教師授課節數有下降空間。
在減輕教師工作量方面,雖然教青局推出專職人員計劃,不過關注組指,現時有學校要求專職人員如資訊科技人員,擔任教學工作。因此希望政府能夠監管政策的推行,否則政策不能發揮預期作用。關注組認為,現時本澳教師、學校管理層、政府缺乏溝通,文本亦體現不到政府的承擔角色。希望文本能釐清教師、學校義務和權利,推動三方的角色互動,將來減少爭拗。
促公私校教師待遇看齊
至於文本建議的教師晉升職級制度,關注組表示,支持框架為教師設立評級制,不過相關制度應體現公平性,以及確實符合教育界的情況。該組建議將職級制度以量化方式實行,給予教師的年資、專業發展、考評及課程與教育研究四方面的增長一定點數,當教師取得職級要求的點數後,便可晉升。這些點數應是終身累積以及可攜性,為免教學人員側重某方面的發展,建議訂定每一方面的分數最多佔可升級分數百分之五十。框架應附註列明,教師的薪酬除受晉升制度的級差影響外,學校每年必須按其任教年資和通脹比率調整。
框架應要清楚說明將要成立的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的成員比例,不要令教育界擔心將來會出現“外行人評內行人”等評審不公平的情況。關注組指出,澳門推行的免費教育已累積了相當的經驗,很大程度上已經屬於政府包辦教育的社會,促請政府把公立和私立學校教學人員的待遇看齊,停止教育界“同工不同酬”的情況。
冀延長諮詢期廣納意見《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關注組由本澳多所學校的教師自發組成,他們經過個多月時間,就《制度框架》文本內容撰寫建議書,從教師專業角度反映意見。建議書獲得二百七十多名教師在網上簽名支持。關注組成員昨日下午五時半向教青局遞交建議書,希望教青局能夠延長《制度框架》的諮詢期,藉此收集更廣泛的意見。
2008年3月29日星期六
攜手邁步 風雨同路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2008年3月14日星期五
2008年3月8日星期六
初步的建議(點列式)
一、有關概念的界定
- 加入學校中高層管理人員之職能定位及登記制度。
- 全職教學人員是指每週由學校安排工作時間逹36小時或授課節數以40分數為一節,逹14節的教學人員。
- 兼職教學人員指每週由學校安排工作時間少於36小時或授課節數以40分數之為一節,少於14節的教學人員。
二、完善教學人員職業上之權利和義務
- 有權利得悉所任教學校之該年度財政收支狀況。
- 在聘任滿二年後,可與校方簽訂長期合約。
- 教學人員當以權利上受損時,有權向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提出申訴。
- 教學人員有積極發表意見的義務,以優化教學環境、政策及課程之發展。
五、訂定教師的職級
- 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教學人員的薪酬支出佔學校經常性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附件:補充定義學校經常性收入的內涵 (仍在撰寫之中) ]
- 學校須與獲聘任的教學人員簽定正式聘任合約,且合約不能少於一年。
- 當教學人員在聘任滿二年後,校方與教學人員需要簽訂長久合約,直至顧主顧員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約為主。
八、訂定每週工作時數和每週上課時限
- 全職教學人員每週在學校以及由學校安排的校外工作的正常工作時間,36 小時,包括上課時數和非上課時數。
- 中學教師每週上課時間為560-640 分鐘。
待續..........
評<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下稱制度框架)立法的諮詢工作開展至今,能夠高調地發表意見的都以校長和社團代表為主,至於身為主角的一眾教師們則選擇於茶餘飯後時段去發表偉論。這種現象的出現,其一是因為教師在繁重的工作中,難以再擠出時間去仔細分析研究法律條文,更遑論是撰寫書面建議。其二是公共媒體比較傾向採訪校長和名人而忽視普通教師的發表權。至於第三個原因,即使怕開罪別人也得說出來,就是教師一族都是習慣了沉默的一群,早把逆來順受奉為生存哲學,其實心底最渴望的就是不用自己出面和操心,寄望有別人代為效勞!以上幾句稍有激情的發表,希望能成為自己及同工的提醒,其更大的用心還是希望激勵教師同工們積極出謀獻策去完善<制度框架>的內容。
諮詢至今仍然未見一個單純站於教師立場的群體就<制度框架>提出意見,有見及此,我們一班來自於多間不同學校的現職老師自發組織了一個名為<制度框架>關注組的臨時組織,希望能夠團結教師和合力撰寫一份具有教師專業代表性的建議文本予教青局,祈以平衡缺少教師參與的當前局面。當然要具有代表性就不能只有這區區十數個教師的參與,<制度框架>關注組希望可於三月二十五日之前完成建議文本,歡迎及鼓勵大家教師同工盡量提供寶貴意見和親力參與。詳情可以瀏覽<制度框架>關注組網誌:http://smartteachermeeting.blogspot.com/
缺乏遠見的<制度框架>
在這份未完成<制度框架>初稿中,其中一個重點就是減輕教師的工作量,舒緩沉重的工作壓力,以有效提高教學的質素,讓老師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跟學生溝通和進行輔導工作。所以提出教師的工作量標準(暫先只以中學教師為例),當中建議教師每周工作時數為不超過36小時,每周授課時間建議在680-900分鐘之內。先說一個有趣的發現,在<制度框架>之中列明全職教學人員每周工作時數須達36小時,少於36小時者則被視為兼職人員;而<制度框架>又明言教師工作時間不應超過36小時,難道教師只是工廠技工?當夠鐘便可打卡下班?用這種時數去量度教師的工作量真的很不科學,也多少反映出教青局對教學工作的不了解;更令人費解的是,竟然有校長也大聲反對這36小時,不過他的原因是:「雖然老師在學校36小時,不過,我怎知他們是否真的在做學校的工作?」對這位校長的言論我只可無言地滴汗;不過,結論明顯是教師的工作量難以用工作時數去量度,這36小時只是一個空洞的保障而已。因此,最直接影響教師工作量的應該是授課時數,以<制度框架>中建議中學是680-900分鐘,以40分鐘為一節計是介於17-22.5節。我們認為這裡有兩個問題需要質疑,其一是17-22.5節這個上下限自由度太大,作為學校管理者當然會傾向於選擇上限,因此,到頭來不但幫不了老師減輕工作量,反而合理合法的讓教師維持於高負荷狀態。(以本人任校學校為例現在一般才一周22節)其二是我們需要問,在訂下這些授課節數標準時,是否已經看到長遠的教育遠景?是否真的可以做到提昇將來教師的教學質素?在這工作量下是否可以讓教師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與學生更好的溝通和關懷每一位學生?又是否給予教師有更多時間可以提昇專業發展幫助教學工作?可惜在這<制度框架>中教師仍然未能看見一幅美麗的教學前景!千呼萬喚足足等待了17年的教師職程終於出台,可是我們卻看不到一份具視野遠見的教育藍圖。在此我們呼籲把授課節數降低至14-16節之間。教師需要時間和空間跟學生溝通而非單單講書;我們希望可以了解自己所教的每一位學生而非單單從批改作業去認識孩子們;我們渴望成為學生成長中的生命師父而非單單是他們的語文老師;我們盼望有多點課研的機會而非單單日復一日地背書。可惜!在今天的工作張力之中教師們都難以實踐這些教育夢想!事實上在內地的學校,一般教師的授課節數都是維持在12節,為什麼在內地的政府跟學校會有這樣的決定?他們就不怕老師會做少了工作而偷懶嗎?我看是因為他們都明白教育工作是需要時間和空間去陶冶,明白教育工作對人的培養是重質而不重量。可是在澳門,我們的政府和學校更多的把教師看成工廠技工,生怕老師們閒著了就是白支薪水。已經等待了17個年頭,我們真的要只能作一個沒有視野和遠見的進步嗎?難道還要再過27年甚至37年才能有條件給予老師們多點教育的時間和空間嗎?請政府和學校信任及尊重教師的專業,我們是在教育和培育澳門的未來,請給我們多點時間與空間,把充足的社會資源投放在孩子們的身上!
沒有「權利」與「義務」的學校
在<制度框架>諮詢文本中,其中一個最大的缺失是沒有把學校和政府的角色清楚地彰顯出來。雖說這一份<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的主角是教學人員,但是在現實的操作之中,卻是教學人員、學校和政府皆有著重要的角色,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是缺一不可的。例如:在<制度框架>中的第二大點是有關「權利」與「義務」的條文,但這裡所提及的只有教學人員的權利與義務,而並未同時並列出學校應享有的權利和需履行的義務。如此看來就變成一個單向和不協同的契約,是政策忽視了學校應有的權利,還是放任不管學校需履行的義務。為免在日後造成不公平和不必要的灰色地帶,還促請教青局在將來的修訂之中加入學校的「權利」和「義務」作為對照。至於關於此部分的詳細建議在此未能一一盡錄,還請教師同工於網上瀏覽和不吝賜教,寄望我們數位晚輩可以拋磚引玉,期望同工們以任何形式發表您的建議。
我們今天所作的不單是明天的一份職業保障而已,她將會是一份重要的教育藍圖,也是我們給澳門未來教育事業的一份禮物!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關注組
轉載:對私校敎師法規的建議 一群女敎師 (澳日08.03.19)
對私校敎師法規的建議 一群女敎師
對私校敎師法規的建議
我們為一批在澳從事敎育廿多年的女敎師,政府日前公佈《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建議案,我等有如下意見:
一、全職敎師六十五歲退休問題。制訂《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的政府官員,不知有否深入調查本澳各校的實况,本澳各校的退休制度不一,現在還有不少學校有性別歧視;幼稚園老師五十歲要退休;小學、中學女敎師五十五歲要退休,男老師六十歲(有些是六十五歲要退休)。從事敎學的女老師比男老師為多,如公積金以六十五歲退休為限,罔顧現實,那麼,大多數女老師五十歲或五十五歲退休後生活如何?有多少女同行能幸運地得到反聘的機會呢?又更能反聘十多年到六十五歲呢?請為女老師着想,不要推說不干預私校行政為藉口。
二、倡設公積金制,三方供款,全職敎師六十五歲退休問題。此措施對新入行老師來說是對的,但對於已服務十多廿年以上及已將屆退休之齡的老敎師是極不合宜的,除非敎育當局否定老敎師長期為澳門敎育事業作出貢獻。假設此措施於二○○八年度實行,試想想,行將退休的老敎師能得多少錢度過晩年?請敎靑局深入調查。不少學校旣沒有退休金,也沒有公積金,甚至有些學校連退休年齡及制度也沒有明確,學校當局認為你“老”了,便不與你續約,或把你轉為兼職。一兩年後,以沒有兼堂為由,讓你消失。此外,有一批年資深,從沒有離開澳門敎育工作,只是轉了學校單位的老師,他們確確實實甚麼福利也沒有,但又為澳門敎育事業作出了不少貢獻。有些長期為澳門敎育事業服務,但身體抱恙停工找人替堂,卻又未到退休之齡,進退兩難的敎師,要是有退休金保障,相信對他們本身,乃至校方都有益處。惟望敎靑局在制訂完善的敎學人員制度的同時,不要置此等長期為澳門敎育事業作出貢獻的老敎師不理。他們默默耕耘,由幾百元月薪捱起,根本難以儲蓄,尤其是捱過八十年代一班六、七十個學生的那種艱難歲月的老敎師。
三、五十五周歲退休後且已累積服務達二十年的敎學人員,能繼續享有公共衛生機構提供的衛生護理直至六十五周歲。人到中年,身子開始壞,如被迫離職,難以轉行,又有多少積蓄作醫療之用?一些早期一放下書包便投身敎育事業的敎師,特別是幼稚園敎師,他們做了超過二十年,但還未到五十五歲,已被學校迫令退休。故我們認為應不按年齡劃分,應從敎齡來計算才合理。
就以上問題,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無論是享有公共衛生機構提供的衛生護理或退休金問題,都不應以年歲為限。這對敎齡長且又很年輕就投身敎育工作,或被學校提早要求退休的老師來說是極不公平。
二、為補即將退休的老敎師所得的公積金太少,難以安度晩年,建議敎齡短的老師可供公積金,敎齡長的老師(不論是幼稚園敎師、小學敎師或中學敎師都應一視同仁)。如敎齡達二十年的敎師,可讓他自由選擇供公積金或離職後每月拿政府的敎師津貼,敎齡達廿五年的老師以政府敎師津貼代替。這對付上一生的靑春歲月為澳門敎育服務超過二十年的老敎師來說,是一種奬勵和回報。
一群女敎師
電郵
今日的澳日有一則關於教育的重要報導,在忙碌的教學工作中不知您是否有留意到,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顯然對於教師們是好消息吧!不過,仍然是教青局的考慮和構想之中,應該很快就會進行諮詢,希望大家在繁重的工作之中,都可以抽出時間關心一下教育政策的發展;當然,有機會各位兄弟姊妹坐下來吹一吹水,交流下意見啦!
敬 祝: 教安!
(2008年某天的電郵)
政府增資源提升教師地位
【本報消息】為提升教師專業地位,教青局從多方面着手,投入大量資源創造條件。政府將從制度和具體工作兩方面進一步優化教師的工作環境,除了增加教師在教委會的代表席位,全力推進教學人員制度法規的訂定工作; 明確規定教學人員衛生護理制度外,更計劃為教學人員提供優惠利率購買住房;同時增設“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以及從制度上保證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確保教師的地位。 展望未來工作,教青局將與學校及相關實體,進一步落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的理念和精神,從制度和具體工作兩方面進一步優化教師的工作環境,建設一支更優質的教師隊伍。 在制度方面,除了增加教師在教委會中的代表席位,以便更直接聽取前線教師的意見外,特區政府將全力推進教學人員制度法規的訂定工作,從法律上明確教師的權利、義務及教師工作的專業性;訂定教師的職級,設立教師評核及晉升制度。 政府亦會設立“教學人員公積金制度”,保障教師合理待遇;降低教師每周上課時間的上限,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將現時的直接津貼發展為“專業發展津貼”,以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明確規定教學人員衛生護理制度,並為教學人員提供優惠利率購買住房;增設“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同時從制度上保證學校經費的合理使用,確保教師經濟地位的提升。 在具體工作方面,將進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繼續優化班師比及師生比,盡快將相關措施延伸至中學教育階段。進一步資助學校優化專職人員隊伍,減少教師的平均上課節數,切實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進一步從課程與教學資源、專業發展與教育交流及家校合作等方面,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提供有效支援;同時,將採取更有效措施鼓勵教師教育創新。 近年政府因應社會的快速發展,從多方面採取措施為教師提供資源及服務,完善教師的工作環境,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促進其專業發展,為提升教師專業地位創造條件。政府一直都關注教學人員的薪酬待遇問題,一方面完善免費教育津貼發放制度及增加教育資源的投入,亦完善學校的教育環境及提升教師薪酬創造有利條件,以及不斷提升教師的直接津貼和年資奬金。 在提升教師津貼方面,二○○六/二○○七學年受惠的教師已超過四千三百人,總津貼額超過一億一千萬澳門元。今學年政府再次調升各類學歷教師的津貼金額,較上學年增加百分之十七至十九。 政府近年亦推出多項措施,為教師減輕負擔。其中包括小班制;優化師生比及班師比;增設學生輔導人員;向學校發放津貼增設專職人員等,同時推出“休教進修”、“脫產進修”及各類培訓計劃,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資助學校開設校本培訓課程,今學年有九十三所學校提出申請,津貼金額達一千萬澳門元。還有計劃培訓學校高級管理人員、組織教師往外地交流、持續實施教學設計奬勵計劃等,從多方面鼓勵及提高教師質素。政府亦着力優化各項教學資源,為教師提高教學質素創造條件。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教師,您承擔得來嗎?
我也是教師
我,從事教育工作已有三年。您可以說:只有三年。但是無論怎樣去解讀三年是長,是短?是資深,是幼嫩?於我看來,也無損我初入行時對教育所持的那份熱忱與夢想。十月一日 是假期,本應可以在忙碌的教學工作之中輕輕鬆鬆的休息一下,但是,我選擇了參加了十一教師遊行。遊行過後,我繼續投入和享受每日繁重的教師工作,這段日子我比以往多花了一點時間去閱讀報張,因為的確擔心公眾對教師遊行的觀感如何?生怕被大眾標籤為滋事份子,損了整體教師的形象;其實,回想遊行此舉的確非常冒險,因為對事件的解讀因人而異,難以完全透徹地陳明我們的苦心。事情至今,我十分感恩大眾給予的接納和支持;雖然偶有看到同工前輩在報張上對我們提出指正和批評,我個人心裡是欣然接受的。今次提筆是希望能夠藉以論述鄙人的一點愚和就各同工前輩的批評作些微自辯。
教師的社會責任的迷思
教師壓力超負荷是近年來社會大眾一至認同的事實,而教師壓力當然有來自於心理和工作壓力兩種,在此我暫且只討論心理方面的壓力。當然工作壓力並非輕於心理壓力,只是,這是老生常談的話題已有很多討論的文章,在此多加一句:希望行政當局能盡快完善教師職程,改善教師的?大工作量。回到正題,近年澳門社會急劇變化,衍生眾多社會問題;而教育界變成首當其衝的問責對象;或者說教育工作被期望為可以根治和改善社會問題的重要環節。作為傳道育人的教育工作者當然責無旁貸,亦難以推諉我們的社會責任。可是,作為教師或教育工作者,我們若然以為單憑一己之力就可以獨力承擔和解決所有問題;對不起,我想問:「教師,您承擔得來嗎?」
我相信教師同工多少也有同類的經驗,有傷心??的家長向您求助:「老師,我真係無任何辦法了,幫我教好我個仔啦!」甚至有一些家長向老師請求管教自己的子女回家不做作業、不幫忙做家務、只顧玩電腦遊戲、對家長無禮貌、遲睡覺等等。此時教師的回應當然重要,對家長提供意見和?輸教育孩子是共同承擔的責任;但重點是存在很多家長皆把教育孩子的責任,全然寄望在老師身上的集體社會現象。還有,每每發生關於青少年的社會問題,往往都以一句加強教育作為結論。如:青少年罪案率上升、性觀念?曲、吸煙、厭學、賭博、價值觀低落等等。如斯重責教師怎能承擔得起?社會大眾對教師的抬舉和寄予厚望,我想作為教師的必然盡全力以赴;但事實上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整體社會的參與,全體公眾的共同承擔才能培養出我們健康成長的下一代。
對教師同工們的剖白
不知以上鄙人的愚見是否得到同工前輩的認同?但是,在收筆之前還是需要向同工們真情剖白一番。不竟遊行事件對部分同工造成誤解,正好在此陳明我個人參加遊行的初衷原委。我參加了十一教師遊行,我也有分製作了幾張標語,就是未敢和發現任何提及加薪要求橫額或標語。想必因為參與者都意識到觸及金錢問題,必定引來群起炮轟,輕則,被人訕笑鄙視;重則,被人無限上崗上線判以貪財惡名,有損教師形象。當初遊行的原意是向社會大眾發出呼籲,期望社會和政府加強關注教育發展;面對社會變遷而來的種種重大挑戰,非學校和教師可以單獨應付的,教育工作是每個人的責任。教師的工作也不單單是停留在學校或課堂之內,教師走出學校邀請社會共同承擔我們的教育事業,依我之見是必須推動的信念,也是教師向大眾謙卑,學習脫去教師皆聖人(超人)的神聖外袍的功課。
教師缺席的教育規劃
真的可以開香檳慶祝了嗎?
教師缺席的教育規劃
在過去基於殖民地政府長期以來對教育採取放任的態度,形成澳門大多數的學校都是在資源緊拙的情況下艱苦經營,政府的參與和支援是少之又少的,這種對教育漠視的情況到接近九九回歸的幾年才得以改善,可以說由那時起才正正式式的開始規劃澳門的教育發展。回歸後政府更加大力支援和協助本地的教育發展,推行十五年免費教育、對教學人員提供資助、積極發展各類教師專業培訓課程等等,學校和教育發展和回歸前相比已經有著明顯的進步。可是,隨著社會近年的迅猛發展,學校教育的質素和規範被社會越趨重視。不過,澳門教育政策的構想和制定長期以來都缺少教師參與。故此,在此提出的歷史因素,是想說明過去因為礙於歷史事實的原故,教師作為教育工作者中的一員其唯一的責任就是專注於教學工作,至於什麼教育政策根本是無從參與;可是,時移世易,要令澳門的教育有健全的發展,教師的參與和付出真的是不能缺少,應該說現今的教師除了完善教學工作以外;也要走出教室關心社會的發展,而參與在教育政策的發展是責無旁貸的。教師同工們需要有奉獻和遠大的眼光去委身於教育的事業之中。老實說,要身體力行的參與政策層面的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需教師們去學習和以多走半里路的精神去堅持!試想一個長期缺乏教師聲音的教育發展,會有可能是創設出一個健全的教育生態嗎?所以,在此真的呼籲同工們努力嘗試和勇於提出建議,同時,希望政府重視和信任教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