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8日星期六

轉載:對私校敎師法規的建議 一群女敎師 (澳日08.03.19)


對私校敎師法規的建議 一群女敎師

對私校敎師法規的建議

我們為一批在澳從事敎育廿多年的女敎師,政府日前公佈《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建議案,我等有如下意見:

一、全職敎師六十五歲退休問題。制訂《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的政府官員,不知有否深入調查本澳各校的實况,本澳各校的退休制度不一,現在還有不少學校有性別歧視;幼稚園老師五十歲要退休;小學、中學女敎師五十五歲要退休,男老師六十歲(有些是六十五歲要退休)。從事敎學的女老師比男老師為多,如公積金以六十五歲退休為限,罔顧現實,那麼,大多數女老師五十歲或五十五歲退休後生活如何?有多少女同行能幸運地得到反聘的機會呢?又更能反聘十多年到六十五歲呢?請為女老師着想,不要推說不干預私校行政為藉口。

二、倡設公積金制,三方供款,全職敎師六十五歲退休問題。此措施對新入行老師來說是對的,但對於已服務十多廿年以上及已將屆退休之齡的老敎師是極不合宜的,除非敎育當局否定老敎師長期為澳門敎育事業作出貢獻。假設此措施於二○○八年度實行,試想想,行將退休的老敎師能得多少錢度過晩年?請敎靑局深入調查。不少學校旣沒有退休金,也沒有公積金,甚至有些學校連退休年齡及制度也沒有明確,學校當局認為你“老”了,便不與你續約,或把你轉為兼職。一兩年後,以沒有兼堂為由,讓你消失。此外,有一批年資深,從沒有離開澳門敎育工作,只是轉了學校單位的老師,他們確確實實甚麼福利也沒有,但又為澳門敎育事業作出了不少貢獻。有些長期為澳門敎育事業服務,但身體抱恙停工找人替堂,卻又未到退休之齡,進退兩難的敎師,要是有退休金保障,相信對他們本身,乃至校方都有益處。惟望敎靑局在制訂完善的敎學人員制度的同時,不要置此等長期為澳門敎育事業作出貢獻的老敎師不理。他們默默耕耘,由幾百元月薪捱起,根本難以儲蓄,尤其是捱過八十年代一班六、七十個學生的那種艱難歲月的老敎師。

三、五十五周歲退休後且已累積服務達二十年的敎學人員,能繼續享有公共衛生機構提供的衛生護理直至六十五周歲。人到中年,身子開始壞,如被迫離職,難以轉行,又有多少積蓄作醫療之用?一些早期一放下書包便投身敎育事業的敎師,特別是幼稚園敎師,他們做了超過二十年,但還未到五十五歲,已被學校迫令退休。故我們認為應不按年齡劃分,應從敎齡來計算才合理。

就以上問題,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無論是享有公共衛生機構提供的衛生護理或退休金問題,都不應以年歲為限。這對敎齡長且又很年輕就投身敎育工作,或被學校提早要求退休的老師來說是極不公平。

二、為補即將退休的老敎師所得的公積金太少,難以安度晩年,建議敎齡短的老師可供公積金,敎齡長的老師(不論是幼稚園敎師、小學敎師或中學敎師都應一視同仁)。如敎齡達二十年的敎師,可讓他自由選擇供公積金或離職後每月拿政府的敎師津貼,敎齡達廿五年的老師以政府敎師津貼代替。這對付上一生的靑春歲月為澳門敎育服務超過二十年的老敎師來說,是一種奬勵和回報。

一群女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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