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0日星期日

要正視敎師的專業待 這仁兄寫得真好!!

要正視敎師的專業待遇 胡培周

要正視敎師的專業待遇“私立學校敎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初步建議,可以說,在全澳私立學校敎師千呼萬喚和翹首以待的情况下,終於出籠了。比起上世紀九十年代明確要求制訂“敎學人員職程”來說,從意念到做法,都應該說是倒退了。不過,確立一個“框架”,也可說聊勝於無吧!

正如初步建議的“前言”所說,訂定“制度框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如何才能達到上述目的呢?澳門大學敎育學院院長單文經,在本版專欄中,引用了麥克錫公司出版的《世界一流學校成功的秘訣》的觀點,指出“維持高素質敎師之道無他,唯有讓敎師專業成為一個能吸引高素質人才入職,又能留得住他們的專業。”為此,該書又指出四項具體作法,其中一項是“提供較好的入職工資,至少要與一般專業相當”。

我覺得,要建立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有合理的專業待遇非常重要,這不僅為敎師生活、工作和進修,提供較好的經濟條件,更重要的是,專業待遇能體現出敎師辛勤勞動所創造的價値,是對敎育工作者最大的尊重。澳門敎學人員的專業待遇應怎樣確定呢?這的確是一個難題。就本澳目前情况來說,本澳公立學校敎學人員的待遇可作為一個標準。

其實,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討論《澳門敎育制度》時,私校敎師已有這方面的要求;在進入私立學校免費敎育網絡時,在這方面的要求更加強烈。不過,鑑於當時的主客觀條件,要立刻實現這個目標存在困難。大家都同意暫時維持現狀,但希望兩者之間的距離不斷縮小,並最終達到一致的目的。然而,十多年過去了,這個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是擴大了。

如果說,九十年代有一個時期,敎學人員也可入“高薪”階層之列;今天,有不少私校敎師待遇只是中位工資或高出一些罷了。這就難免打擊敎學人員士氣,並造成不少人不願當敎師,出現不想入職或轉業的現象了。可惜,“制度框架”初步建議並沒有從確立敎師專業待遇方面落筆,可說是抓不到矛盾的主要方面。這樣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就難以實現。按今天本澳情况來說,讓私立學校,特別是入網學校敎學人員的待遇和公立學校敎學人員看齊,政府應具備這方面的經濟條件。

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政府,為了建立高素質的敎學人員隊伍,都很重視提高他們的待遇。如鄰近地區的香港,政府辦的“官校”和津貼學校,敎學人員的薪酬待遇是相等的。在日本,連私立學校敎師同樣享有公立學校敎師的待遇。本澳政府為甚麼不參考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呢?不過,無論在澳葡管治時期或特區政府成立以後,對這一點均不重視,因而沒作輿論準備,社會各界人士觀點不一,暫時難達共識,然而,“框架制度”應可以此作最終目標,明文訂定,以便日後逐步實施。

“框架制度”初步建議,“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敎學人員的支出佔學校經常性收入的百分之十七或以上”。這個要求,其實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討論“澳門敎育制度”時,大家也提出過。有了這一條,對敎育人員的待遇會有一些保障。但由於各校在處理各級人員的薪酬標準不同,也會造成不公平現象。記得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李安道任澳門總督時期,為了改善敎師待遇,發放間接津貼給各校,由於各校的分配方式不一樣,造成了不公現象。到了高斯達任總督時期,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用直接津貼方式,將津貼直接存進有關敎學人員的銀行帳戶中。這方式一直沿用至現在。應該說,直接津貼是最受私立學校敎學人員歡迎的方式。

在是否加薪,加薪多少,完全由辦學實體決定的情况下,不少私校敎學人員寄望於增加直接津貼。但這只是無可奈何的做法。直接津貼不能計算在學校給解僱敎師的遣散費中,又沒有計算在公積金內,這是敎學人員經濟上的損失。“框架制度”初步建議將直接津貼改作專業發展津貼,這一改動,津貼的加幅會很大嗎?私校敎學人員待遇要有保障,《框架制度》要有敎學人員最低薪酬的標準。這個標準首先要在入網私校中實施。現在,本澳政府一些外判工作,如清潔、保安等,已有最低工資標準。入網私校經費主要來自政府撥款,也應有一標準。

另外,《框架》關注組在本報發表文章,“希望政府在草議法律條文中,列明敎師每年薪酬都必須按任敎年資和通脹比率調整”,我覺得這還不夠,還應加上“為縮小以往消滅公校和私校敎學人員待遇的差距而逐年調升私校敎學人員薪酬”,方為全面

記得行政長官何厚鏵先生曾提到公校與私校敎學人員薪酬一致的問題,認為是一個難題。筆者認為,首先要明確這個觀點的合理性和實施必要性。有了共識以後,再集思廣益來硏究解決困難的辦法。筆者認為,這絕非不能解決的難題,在目前本澳的情况已具備可以實現的條件,關鍵在於,特區政府是否正視,還是坐視不理?

2 則留言:

匿名 說...

非常認同筆者的意見,希望有關部門可以正視。

匿名 說...

現時澳門的教育,特別是教師的工作情況、薪酬待遇的確有很多問題,大家有很大的理想和堅定的信念,希望改變這情況。我認為各位現時的作法,固然能令社會傾聽老師的聲音(這點我因各位自豪),但並未足以改變現狀。我相信框架會有對教師有利的少許提議,但學校會照框架保障我們嗎﹖政府監督學校的力度強嗎﹖社會輿論會起到監察作用嗎﹖
請原諒我現在好像撥冷水的行為,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希望大家知道我們要改變現狀,爭取權益,便要聯結更多的同工和社會力量,否則我們跟中國歷史上悲天憫人的文人有何分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