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正式展開


隨著第二輪諮詢的展開
由教師自發組成的《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關注組
又要開始工作
當澳門教育走方制度化
教師邁向專業人員的道路上
一股真正來自教師的聲音和力量
怎可缺少?

讓我們攜手為澳門的教育事業
進一分力 進一分責任
為教育未來帶來改變
我們期待您的加入






工作進度:
經過大家的努力,我們已經開始整理值得關注的條文。仍然在開發中......

(一)按適用法例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和衛生護理;
法規中並沒有為教師工作訂下基礎起薪點,如何談得上,確保本澳全體教師都可以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衛生護理。

教學人員的職級由高至低分為以下六個:
(一)第一級;
(二)第二級;
(三)第三級;
(四)第四級;
(五)第五級;
(六)第六級。
這裡的職級是指教學人員的職級。因此,亦即是包括校長、高、中層管理人員。

八、為晉級的效力,下列期間不計入服務時間內:
(一)喪失薪俸的期間;
(二)工作評核未達“滿意”的服務期間。

工作評核的具體內容如何?是否只由所屬學校進行評核?當教師對工作評核結果存疑時,可以有什麼申訴的機會和渠道?

二、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
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 ;但學校
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
為何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

三、“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
為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避免出現完全由行政人員評核教師的情況。建議加入,規定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有教師參與。

一、教師每周授課時間為:
(一)中學教師:16-18 節,每節35-45 分鐘;
(二)小學教師:19-20 節,每節35-45 分鐘;
(三)幼兒教育教師:20-22 節,每節25-40 分鐘;
(四)特殊教育教師:19-20 節,每節30-45 分鐘。
我們建議:(中)14-16 (小)16-18 (幼)18-20 (特)19-20

二、為適用上款的規定,教師在當日二十時之後的授課節數按一點五倍計算。
唔明他講什麼?

二、禁止教師在一天內連續授課超過四節課。
定義不清晰。因為,一般學校無論是上午或下午,兩至三節堂就有一次小息時間。四節課中隔了一個小息,是否看作連續授課?

二、擔任學校安排的與學校教育相關的非教學工作的教師,可獲豁免部分授
課時數。

定義不清晰。現時大部分教師除了負責其任教科目外,絕大部分都會擔任其他工作。例如:學生會、風紀組、編輯組等,琳瑯滿目的非教學工作。因此,有必要訂明教師在擔任這類非教學工作時,具體的工作量上限和可獲豁免授課時數的計算標準。

一、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教學人員的薪酬及公積金支出佔學校固定
及長期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既然有此條規定,建議加入,學校須要每學年初公開其財政預算報告及上年度的財政結算報告。以體現和保障學校財政管理的透明度,可讓社會更容易監督公帑的運用。

二、教師應獲得與其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學校須保證同一教育階段不同職
級間教師的月基本工資依次保持差幅,第一級教師的月基本工資須為第六級教師
的月基本工資的兩倍或以上。

沒有訂立基礎工資的標準,難以體現什麼“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亦只會繼續維持本澳教師同工不同酬的不公現狀,甚至進一步拉開不同學校之間的教師薪酬差距。

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24日

日期: 2008年10月24日

主持: 文源、甘、輝哥、阿宏

主題:教師職業指引、關於試用期、關於解約的補償、教師行業的吸引力.......

下載: TCF20081024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醒師會20081017

日期:2008年10月17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主題:男教師事件進展、黑社會入侵校園、校園安全問題、教青局對學校的行政指引、教師工作原來好有保障......

下載:TCF20081017

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日期:2008年10月10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華傑、miss mak

主題:   男教師網傳擠提被捕事件、告得入真係奇聞、神捕司辦事能力令人驚嘆

下載:  TCF20081010.mp3 


日期:2008年10月3日

主持:甘、輝哥、啊宏

主題:   教育學院學生談教育、好多學生不願入行做教師、牛奶計劃好混亂...

下載:  TCF20081003.mp3

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局長何罪?

局長何罪?

極壞的社會訊息──秋後算帳

「官校炒人」事件曝光至今,已經成為一場重大的社會風波!不過,只因近期有更震撼世界的金融海嘯和毒奶事件,分散了不少公眾的關注焦點。本來學校炒人不是什麼大事,在私校每年都有幾十教師被解僱,鬧起勞資糾紛的個案常有發生;更有校長明言這是無理解僱,要打官司即管來吧!因此,所謂官校「炒人風波」如何無理云云,其實在私校早已習以為常了。但,整件事件最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炒人風波」竟然是始於一場局長主持的「真情對話」;令人質疑局方引蛇出洞,大搞文革式的清算行動。雖然,現在局長義正詞嚴地否認有秋後算帳,絕對不會以言入罪。但,說服得了三歲小孩嗎?

我雖不清楚當事的兩位老師是否真的表現差劣而該炒,老實說我也並不關心他們最終是否被炒。因為事件中更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是,以言入罪和言論自由受到打壓。原因是事件的而且確是在「真情對話」後開始的,兩位公職教師的厄運此時此刻便告拉開序幕:被校方主管批評言語過態、被局方書面申誡為「對上司不禮貌」、折騰半年終得上訴駁回書面申誡、學期結束不予續約。這樣的一個故事,可以令人不聯想到是秋後算帳嗎?

局長您可知道,身為政府主管官員,您的一言一行都是一種榜樣,都是在給予社會公眾一種訊息。不站出來清清楚楚解釋整個事件的始末,釋除社會大眾的慮疑;就是相等於在發放出一種非常惡劣的訊息──政府是會秋後算帳的。不拿出合理的證據來力證該等老師如何該炒,實在難以令人信相這是一宗單純的職場解聘。公眾看在眼裡,以後澳門社會還有敢說出真話的人嗎?局長可知道自己已造成了一個極壞的社會影響,社會人人不敢講真話,民眾凡話出口都必先自我審查一番的負面風氣,也會應運而生。請問局長您如何補救?

輕率回應再釀大錯

在事件見報後,我一直期待著蘇局長的回應,寄望事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可以減至最低。可是,當我在報張上看到蘇局長的回應後,我真的憤怒了!也正是我要寫出此文的原因。蘇局長重申,局方從來沒有「解僱」任何老師,只有不再與兩名公職教師「續約」。局長這回是真的把公眾當作三歲小孩了!局長的言論等同「我並沒有殺人,我只是拔了喉,讓他們不再呼吸而已」。這樣的回應也想得出來,真的令人莫名其妙!現在不是玩猜「爛gag」的遊戲,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公眾是在關心嚴肅的課題:澳門是否已經進入了白色恐怖的時代?為何政府可以赤裸裸地打壓言論自由?局方沒有秋後算帳理據是什麼?

再接下去局長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公眾自有評價......深信絕大部分教師都知道怎樣做好專業教師的角色局長說得對,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正如前文所說,這樣的一個故事,怎樣教人相信局方不是以言入罪、秋後算帳呢?對!社會大眾正是在期待局長親自說出您心中的那把尺:為何會發生這件事?事件始末為何?局方是用了什麼準則去評估一位教師是否予以續約?當初「對上司不禮貌」的書面申誡又是怎麼一回事?而事件是始於「真情對話」又如何解釋?真的期待您給公眾一個交代,我深信事件發展至今,已經不再是一宗單純的勞資糾紛吧了,而且重點也不是局方只要重新回聘兩位當事教師就可輕鬆了事!換了事件是發生在毫無背景的尋常教師身上,會有和局方討價還價的能耐嗎?這是言論自由在澳門受到挑戰的重大社會議題,壞訊息經已散播開去,怎樣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令公眾放心暢所欲言,才是真正解決這場風波的方法。局長,我們仍然在等候您的回應。

局長緊接的一句:「深信絕大部分教師都知道怎樣做好專業教師的角色」更加令人不寒而慄!講完一堆空話後,加上句「專業的老師」是應該知道如何做好他的「角色」的。局長是否在暗示老師們應該「識做」一點,知道什麼話該說,而什麼話是怎麼也不能說出口的;揣摩主子心意的技藝,專業的老師怎可以不好好的掌握。局長在公開地對全澳教師訓示一項工作指引嗎?以上推論希望我是小人之心,度局長君子之腹。不管怎樣,這樣的風波發生在澳門,也實在是令人遺憾,至今除了當事人外,仍未見有其他社會人士,表示高度的關注事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實在令人大惑不解!難道大家都已習慣;秋後,是會算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