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星期六

2009年2月27日

日期: 2009年2月27日

主持: 文源﹑阿甘﹑輝哥

主題: 澳門中小學生性生活「亂曬籠」?﹗中學德育惟有靠德育老師/德育課,何解如此﹗中學校規嚴格得過分,徒然苦了師生,何解如此﹗鄰埠又有老師因一念之差,遂然輕生,空餘遺恨,何解如此﹗教育和行政這樣本末倒置,何解如此﹗……

2009年2月19日星期四

2009年2月13日

日期: 2009年2月13日

主持: 文源﹑阿甘

主題: 央視大火、考大學入學試撞期、學生的另類餘暇活動......

2009年2月8日星期日

學校與公園

學校與公園

    記得上一年,我教初一數學。重遇幾位以前在五年教過的學生,正好趁小息時跟她們幾個閒聊,經營一下我們的師生情誼。對話間我問到:「對了,為何現在不見妳們和嘉嘉一起玩呢?」幾個學生彼此對望一眼,都吞吞吐吐的:「唔...她都...不會喜歡跟我們玩。」見她們居然有如此這樣的反應,心想到底是女孩子們的平常吵鬧,還是另有其他內情呢?我故作輕鬆的問:「為什麼呢?」其中一個同學就開回答:「唉!她變了很多......唉。」聽她這麼回答,我內心一沉,但仍然故作淡然地再問:「那麼,她變得怎樣了?」剛才的那位同學:「嘉嘉整個人都變了,她現在已經變得很壞。」我說:「噢!原來這樣,妳可以告訴我嘉嘉到底有幾壞呢?例如她做過些什麼事嗎?」那學生想了一想,很認真的說:「因為她去公園嘛!」我差點笑了出來,忍著不要失笑的道:「呀?她去了公園而已,去公園應該不算是作壞事吧?」幾位學生都似乎不太認同我的看法,說:「當然不是了!她放學後不回家,老師已經叫過她好多遍,不要去公園那裡,她總是不肯聽。」她們都講得理直氣壯的。我接又再問:「其實去公園應該不算是壞事,是否她在公園結交了不良損友?或是在公園做了什麼惡事?」幾位同學似乎開始有些動搖,說:「這倒沒有。她只是在公園玩耍吧了,不過...不就是放學後不回家,經常玩到五點多才會回家。」上課鐘聲響起,也結束了我們師生這次的對話。

  我們今日社會條件豐富,學生可以學到的東西特別多。以現今一個普通的中學生來說,她們一般要學的東西有:(音樂)唱歌、牧童笛、口風琴、樂理。(體育)廣播體操、跑步、跳高、跳遠、跳繩、籃球、排球。(美勞)素描、水彩、剪紙、造模型、造黏土。(其他的學科)功課、作文、專題報告、奧學班、小組研習、powerpointexcelword、網頁制作、拍攝影片、制作錄音、排練短劇。(各類比賽)朗誦、話劇、普通話、音樂、運動、打字、通識問題、辯論、天才表演等等。以上各項都是一般學校裡都有的指定動作,基本上是學生全民參與的。另有一些資源豐富的學校標榜提供更多更精彩的教學內容如:小提琴、鋼琴、長笛、小號、結他、爵士鼓、健身室、健康舞、瑜珈、速算、程式編寫、校園電台、IT小組、機械人設計、時裝設計、現代舞、拉丁舞......數之不盡。一個孩子被送進學校,就是享受著這麼精彩豐富的學習之旅。

   有時我在想,像嘉嘉這樣的一個學生,照道理上在學校裡的生活,應該已經過得非常的充實和開心。為何她還要去公園玩耍呢?她應該不需要再去公園尋找快樂的嘛!?而事實上她也真的不會有多餘的時間去公園流連!?有時靜靜地在教員室裡思考這個問題,學校千方萬計的為學生好,想盡點子讓學生可以多學一點知識。老實說真是用心良苦!不過,如果把上述學生要學的東西,全部都變成一個個的考試,事事都給學生打個分數。坦白講,今天的學生要承受的學習壓力是可想而知的。成年人都為孩子好,望子成龍,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最好的成長發展。可是,我們又給予了多少的空間讓孩子?讓她們慢慢的感受生活、享受珍貴的童年!教育可以給予時間讓學生慢慢成長空間嗎?這個問題,我想誰都回答不了。當站在不同的角度時,大家的看法都是正確的。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在反思,要設法發揮學生最大的潛力,但,也需要讓學生慢慢來,慢慢學,不用焦急!簡單的一句愉快學習,背後隱藏了多少教育的矛盾和張力?它是多麼的難以達到的目標。

  做老師的工作量很大,但沒有辦法!這是自己很喜歡的工作,唯有繼續走一走、停一停、想一想、再走一走。每天保持著當一個新丁老師的心態去與學生生活,希望自己不會有一天變成,認為學生去公園玩耍就是壞學生的老師。

新丁老師

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2009年1月16日

日期: 2009年1月16日

主持: 文源﹑阿甘﹑輝哥

主題: 本集是醒師會「賀歲特別精華版」———國產的「愛國」教育……

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

零九復工第二彈﹗:2009年1月9日

日期: 2009年1月9日

主持: 文源 & 輝哥

主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完結﹑初中生「衰十一」事件﹑學校的「原始式」性教育﹑澳門學生的德育問題……

零九復工第一彈﹗:2009年1月2日

日期: 2009年1月2日

主持: 文源 & 阿甘

主題: 畢業旅行有益身心﹑「醒師」叉滿電﹑澳門校園需要綠化﹑「勞動關係法」正式實施﹑新時代「管理」哲學……

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

內部裝修

網上電台內部裝修,進行電腦掃毒,20-21/12暫時停播.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工程部啟

12月19日 暫停一次

謹預祝各位聖誕快樂,節日得力!!

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

「集師講益」教育論壇節目下載

日期: 2008年12月6日

主持: 黃素君博士﹑吳文源&符霖甘(「醒師會」節目主持)

主題: 去年教育大事回顧﹑展望未來教育生態﹑盡在「集師講益」教育論壇

2008年12月5日

日期: 2008年12月5日

主持: 文源﹑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國內教師無學位有教證?小學教師職級「低人一等」?教師要出來發聲了……(特別推介:「集師講益」教育論壇)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熱烈推介!優質教育論壇




座位有限 歡迎致電留位

2008年11月28日

日期: 2008年11月28日

主持: 文源﹑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關於教師的工資問題、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該保障教師的生活水平。(特典:教師道 之 終極減壓)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意見(一)

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意見(一)

一切還須從頭說起......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下稱:法規)經過上一次的諮詢後,政府再經過約半年時間的修訂,終於以法律文本的形式推出第二輪諮詢。在法規文本的前言中,提到在第一輪諮詢期間,一共收回1346條問題和意見;並對這些建議作了深入的研究,權衡實際情況,而修訂出現在這個版本的法規內容。在此,我們發出疑問和建議:到底這1346條問題和意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到底大家對法規中最關心的內容是哪一部分?最多被人提出的意見是什麼?最後這些意見又有沒有被局方所接納?以上疑問,除了局方以外,都是無人知曉的。不要輕視上述問題的重要性,因為,要增進政府和市民之間的信任、讓社會得悉民意的取向、監察政府施政是否以民為本等,政府每次收回到的諮詢意見內容,就是大眾需要獲得的重要資訊。希望教青局今後將收集到的意見,可以公開出來,在增加透明度的同時,也可以讓公眾對諮詢的內容有更深刻的認識和學習。

定義模糊,後患無窮!

在法規中對教學人員的定義如下:教學人員是指教師、校長和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人員;而按照法規的執行,將來每間私立學校都必須組織一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原文為:學校須成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訂定評核規章,並將其提交予教育行政當局備案。並且另有一項條文規定: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但學校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對以上三條內容作一個深入的分析和思考,讀者可以反覆思量以下問題:

1.本澳私校向來行政自治,各校的行政單位和職稱千差萬別,將來如何有效地區分哪一些職位屬於“教學人員呢?未來很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就是,同一性質、同一職務的工作,因為學校冠以職稱的各異,在甲學校裡的會被視為教學人員;而在乙校裡的則未被納入教學人員之列。可想像得到,沒有一個有效和嚴謹的區分指引,將會引來重大的混亂情況!

2.按照法規,將來每間私立學校都必須成立一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而成員卻沒有明確指引,只有一條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的規定。這裡令人感到憂慮的一點是,將來會否出現由非專業人士評核專業人士(俗稱:行外人審行內人)的情況呢? 而事實上這個憂慮亦並非杞人憂天的,且續看下面分析。

3.教育行政當局又訂出,校長和其他中、高層管人員無須接受評核。為何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條文所抱持的觀點是什麼?箇中的道理又是什麼?在此,作一個合理的推測:這批 “教學人員之所以可以豁免評核,就是為了避免將來出現,自己評核自己的尷尬(或缺乏公信力)情況。原來教青局早已經細心入微的切想到,將來的<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中,校長當然是成員之一(這原是合情合理的),其餘的成員按照論資排輩,就是中、高層管理人員,故全盤豁免這批人士的評核,也自然是合情合理了。若果以上推論正確的話,未來這種制度將為澳門教育,造成極為可怕的後果!因為,這一制度將恆久地和合法地實施行外人領導行內人的不良發展。

如何確立成熟的專業發展?

綜合以上三點的分析,在教學人員定義不明確下,非教育專業的行政人員,會成為學校的領導班子,最後亦順理成章地成為評核教師的委員會成員,在法規所賦予的權力下,長治久安的指導著前線教師該如何工作、並對教師的工作表現訓誡褒貶。這樣的“專業真的夠“專業嗎?法規的立法原意是:為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學人員隊伍,從制度上為教師的工作提供切實保障和有效支援,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作為一套法律文本,一切的定義和字眼,都是極為重要的(俗語:魔鬼就在細節裡)。稍為輕率了事,將會帶來不能補救的錯失!若政府真的希望為澳門建立專業和優質的教育隊伍,還請先信任和尊重教師的專業能力,真正從教育專業著手,確立以教師為主導的專業發展取向;減少以行外人領導行內人的反專業發展取向。我們明白,要走的路仍舊很遠,而且也會荊棘滿途。不過,請相信我們(教師)會以對教育的熱忱和勇氣,盡最大的努力,使澳門教育走上專業化的道路。但起碼,不要一開始就叫我們走上一條方向錯誤的路!

一些具體的建議:

1.    促請教育行政當局,重新清晰和明確的定義法規中“教學人員的定義。

2.    為提高學校教學和行政管理的效能、確守公平及平等的精神,促請教育行政當局修訂法規,為所有教學人員都必須接受評核。

3.    為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促教育行政當局修訂法規中,<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加入教師代表,建議:其中教師代表的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關注組

原文刊於澳門日報2008年11月17日文化教思版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2008年11月21日

日期: 2008年11月21日

主持: 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勞工局講解<勞動關係法>、<中華教育會>不謀其事、教師評核委員會的構成、小心委員會被人籠斷......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2008年11月14日

日期: 2008年11月14日

主持: 文源&阿甘

主題: <法規>諮詢座談會觀後感、關於<法規>中的薪酬問題、很多新入職教師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教師不可能「無私奉獻」、必須確立教師的專業定位......

下載: TCF20081114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2008年11月7日

日期: 2008年11月7日

主持: 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法規>諮詢第二講、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不預期有教師參加、怎樣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

下載: TCF20081107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2008年10月31日

日期: 2008年10月31日

主持: 文源、輝哥

主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初探.......

下載: TCF20081031

公告﹗爽記茶餐廳再開﹗

一個舊節目的重新出發,縱橫雜談世界時事。

希望各位「而立」﹑「不惑」﹑「知天命」

又或以上三者皆非的醒師們會喜歡……

去茶餐廳飲奶茶﹗

(小心﹗有三聚氰胺﹗)

爽記茶餐廳Blog: http://cafebyfcs.blogspot.com/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正式展開


隨著第二輪諮詢的展開
由教師自發組成的《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關注組
又要開始工作
當澳門教育走方制度化
教師邁向專業人員的道路上
一股真正來自教師的聲音和力量
怎可缺少?

讓我們攜手為澳門的教育事業
進一分力 進一分責任
為教育未來帶來改變
我們期待您的加入






工作進度:
經過大家的努力,我們已經開始整理值得關注的條文。仍然在開發中......

(一)按適用法例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和衛生護理;
法規中並沒有為教師工作訂下基礎起薪點,如何談得上,確保本澳全體教師都可以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衛生護理。

教學人員的職級由高至低分為以下六個:
(一)第一級;
(二)第二級;
(三)第三級;
(四)第四級;
(五)第五級;
(六)第六級。
這裡的職級是指教學人員的職級。因此,亦即是包括校長、高、中層管理人員。

八、為晉級的效力,下列期間不計入服務時間內:
(一)喪失薪俸的期間;
(二)工作評核未達“滿意”的服務期間。

工作評核的具體內容如何?是否只由所屬學校進行評核?當教師對工作評核結果存疑時,可以有什麼申訴的機會和渠道?

二、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
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 ;但學校
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
為何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

三、“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
為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避免出現完全由行政人員評核教師的情況。建議加入,規定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有教師參與。

一、教師每周授課時間為:
(一)中學教師:16-18 節,每節35-45 分鐘;
(二)小學教師:19-20 節,每節35-45 分鐘;
(三)幼兒教育教師:20-22 節,每節25-40 分鐘;
(四)特殊教育教師:19-20 節,每節30-45 分鐘。
我們建議:(中)14-16 (小)16-18 (幼)18-20 (特)19-20

二、為適用上款的規定,教師在當日二十時之後的授課節數按一點五倍計算。
唔明他講什麼?

二、禁止教師在一天內連續授課超過四節課。
定義不清晰。因為,一般學校無論是上午或下午,兩至三節堂就有一次小息時間。四節課中隔了一個小息,是否看作連續授課?

二、擔任學校安排的與學校教育相關的非教學工作的教師,可獲豁免部分授
課時數。

定義不清晰。現時大部分教師除了負責其任教科目外,絕大部分都會擔任其他工作。例如:學生會、風紀組、編輯組等,琳瑯滿目的非教學工作。因此,有必要訂明教師在擔任這類非教學工作時,具體的工作量上限和可獲豁免授課時數的計算標準。

一、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教學人員的薪酬及公積金支出佔學校固定
及長期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既然有此條規定,建議加入,學校須要每學年初公開其財政預算報告及上年度的財政結算報告。以體現和保障學校財政管理的透明度,可讓社會更容易監督公帑的運用。

二、教師應獲得與其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學校須保證同一教育階段不同職
級間教師的月基本工資依次保持差幅,第一級教師的月基本工資須為第六級教師
的月基本工資的兩倍或以上。

沒有訂立基礎工資的標準,難以體現什麼“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亦只會繼續維持本澳教師同工不同酬的不公現狀,甚至進一步拉開不同學校之間的教師薪酬差距。

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24日

日期: 2008年10月24日

主持: 文源、甘、輝哥、阿宏

主題:教師職業指引、關於試用期、關於解約的補償、教師行業的吸引力.......

下載: TCF2008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