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

零九復工第二彈﹗:2009年1月9日

日期: 2009年1月9日

主持: 文源 & 輝哥

主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完結﹑初中生「衰十一」事件﹑學校的「原始式」性教育﹑澳門學生的德育問題……

零九復工第一彈﹗:2009年1月2日

日期: 2009年1月2日

主持: 文源 & 阿甘

主題: 畢業旅行有益身心﹑「醒師」叉滿電﹑澳門校園需要綠化﹑「勞動關係法」正式實施﹑新時代「管理」哲學……

2008年12月19日星期五

內部裝修

網上電台內部裝修,進行電腦掃毒,20-21/12暫時停播.不便之處, 敬請原諒!

工程部啟

12月19日 暫停一次

謹預祝各位聖誕快樂,節日得力!!

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

「集師講益」教育論壇節目下載

日期: 2008年12月6日

主持: 黃素君博士﹑吳文源&符霖甘(「醒師會」節目主持)

主題: 去年教育大事回顧﹑展望未來教育生態﹑盡在「集師講益」教育論壇

2008年12月5日

日期: 2008年12月5日

主持: 文源﹑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國內教師無學位有教證?小學教師職級「低人一等」?教師要出來發聲了……(特別推介:「集師講益」教育論壇)

2008年12月2日星期二

熱烈推介!優質教育論壇




座位有限 歡迎致電留位

2008年11月28日

日期: 2008年11月28日

主持: 文源﹑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關於教師的工資問題、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該保障教師的生活水平。(特典:教師道 之 終極減壓)

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

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意見(一)

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的意見(一)

一切還須從頭說起......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下稱:法規)經過上一次的諮詢後,政府再經過約半年時間的修訂,終於以法律文本的形式推出第二輪諮詢。在法規文本的前言中,提到在第一輪諮詢期間,一共收回1346條問題和意見;並對這些建議作了深入的研究,權衡實際情況,而修訂出現在這個版本的法規內容。在此,我們發出疑問和建議:到底這1346條問題和意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到底大家對法規中最關心的內容是哪一部分?最多被人提出的意見是什麼?最後這些意見又有沒有被局方所接納?以上疑問,除了局方以外,都是無人知曉的。不要輕視上述問題的重要性,因為,要增進政府和市民之間的信任、讓社會得悉民意的取向、監察政府施政是否以民為本等,政府每次收回到的諮詢意見內容,就是大眾需要獲得的重要資訊。希望教青局今後將收集到的意見,可以公開出來,在增加透明度的同時,也可以讓公眾對諮詢的內容有更深刻的認識和學習。

定義模糊,後患無窮!

在法規中對教學人員的定義如下:教學人員是指教師、校長和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人員;而按照法規的執行,將來每間私立學校都必須組織一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原文為:學校須成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訂定評核規章,並將其提交予教育行政當局備案。並且另有一項條文規定: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但學校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對以上三條內容作一個深入的分析和思考,讀者可以反覆思量以下問題:

1.本澳私校向來行政自治,各校的行政單位和職稱千差萬別,將來如何有效地區分哪一些職位屬於“教學人員呢?未來很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就是,同一性質、同一職務的工作,因為學校冠以職稱的各異,在甲學校裡的會被視為教學人員;而在乙校裡的則未被納入教學人員之列。可想像得到,沒有一個有效和嚴謹的區分指引,將會引來重大的混亂情況!

2.按照法規,將來每間私立學校都必須成立一個<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而成員卻沒有明確指引,只有一條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的規定。這裡令人感到憂慮的一點是,將來會否出現由非專業人士評核專業人士(俗稱:行外人審行內人)的情況呢? 而事實上這個憂慮亦並非杞人憂天的,且續看下面分析。

3.教育行政當局又訂出,校長和其他中、高層管人員無須接受評核。為何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條文所抱持的觀點是什麼?箇中的道理又是什麼?在此,作一個合理的推測:這批 “教學人員之所以可以豁免評核,就是為了避免將來出現,自己評核自己的尷尬(或缺乏公信力)情況。原來教青局早已經細心入微的切想到,將來的<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中,校長當然是成員之一(這原是合情合理的),其餘的成員按照論資排輩,就是中、高層管理人員,故全盤豁免這批人士的評核,也自然是合情合理了。若果以上推論正確的話,未來這種制度將為澳門教育,造成極為可怕的後果!因為,這一制度將恆久地和合法地實施行外人領導行內人的不良發展。

如何確立成熟的專業發展?

綜合以上三點的分析,在教學人員定義不明確下,非教育專業的行政人員,會成為學校的領導班子,最後亦順理成章地成為評核教師的委員會成員,在法規所賦予的權力下,長治久安的指導著前線教師該如何工作、並對教師的工作表現訓誡褒貶。這樣的“專業真的夠“專業嗎?法規的立法原意是:為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學人員隊伍,從制度上為教師的工作提供切實保障和有效支援,提升教師的專業素養。作為一套法律文本,一切的定義和字眼,都是極為重要的(俗語:魔鬼就在細節裡)。稍為輕率了事,將會帶來不能補救的錯失!若政府真的希望為澳門建立專業和優質的教育隊伍,還請先信任和尊重教師的專業能力,真正從教育專業著手,確立以教師為主導的專業發展取向;減少以行外人領導行內人的反專業發展取向。我們明白,要走的路仍舊很遠,而且也會荊棘滿途。不過,請相信我們(教師)會以對教育的熱忱和勇氣,盡最大的努力,使澳門教育走上專業化的道路。但起碼,不要一開始就叫我們走上一條方向錯誤的路!

一些具體的建議:

1.    促請教育行政當局,重新清晰和明確的定義法規中“教學人員的定義。

2.    為提高學校教學和行政管理的效能、確守公平及平等的精神,促請教育行政當局修訂法規,為所有教學人員都必須接受評核。

3.    為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促教育行政當局修訂法規中,<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加入教師代表,建議:其中教師代表的比例,不少於二分之一。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關注組

原文刊於澳門日報2008年11月17日文化教思版

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

2008年11月21日

日期: 2008年11月21日

主持: 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勞工局講解<勞動關係法>、<中華教育會>不謀其事、教師評核委員會的構成、小心委員會被人籠斷......

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

2008年11月14日

日期: 2008年11月14日

主持: 文源&阿甘

主題: <法規>諮詢座談會觀後感、關於<法規>中的薪酬問題、很多新入職教師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教師不可能「無私奉獻」、必須確立教師的專業定位......

下載: TCF20081114

2008年11月7日星期五

2008年11月7日

日期: 2008年11月7日

主持: 阿甘、輝哥、Benny

主題: <法規>諮詢第二講、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不預期有教師參加、怎樣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

下載: TCF20081107

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

2008年10月31日

日期: 2008年10月31日

主持: 文源、輝哥

主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初探.......

下載: TCF20081031

公告﹗爽記茶餐廳再開﹗

一個舊節目的重新出發,縱橫雜談世界時事。

希望各位「而立」﹑「不惑」﹑「知天命」

又或以上三者皆非的醒師們會喜歡……

去茶餐廳飲奶茶﹗

(小心﹗有三聚氰胺﹗)

爽記茶餐廳Blog: http://cafebyfcs.blogspot.com/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法規------第二輪諮詢正式展開


隨著第二輪諮詢的展開
由教師自發組成的《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關注組
又要開始工作
當澳門教育走方制度化
教師邁向專業人員的道路上
一股真正來自教師的聲音和力量
怎可缺少?

讓我們攜手為澳門的教育事業
進一分力 進一分責任
為教育未來帶來改變
我們期待您的加入






工作進度:
經過大家的努力,我們已經開始整理值得關注的條文。仍然在開發中......

(一)按適用法例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和衛生護理;
法規中並沒有為教師工作訂下基礎起薪點,如何談得上,確保本澳全體教師都可以享有,與其專業地位相適應的薪酬、福利、衛生護理。

教學人員的職級由高至低分為以下六個:
(一)第一級;
(二)第二級;
(三)第三級;
(四)第四級;
(五)第五級;
(六)第六級。
這裡的職級是指教學人員的職級。因此,亦即是包括校長、高、中層管理人員。

八、為晉級的效力,下列期間不計入服務時間內:
(一)喪失薪俸的期間;
(二)工作評核未達“滿意”的服務期間。

工作評核的具體內容如何?是否只由所屬學校進行評核?當教師對工作評核結果存疑時,可以有什麼申訴的機會和渠道?

二、擔任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其評
核結果以上一次的評核結果為準,若無之前的評核結果則視為“滿意” ;但學校
評核規章另有規定者除外。
為何校長或學校其他中、高層管理職務的教學人員無須接受評核?

三、“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由不少於三位教學人員組成。
為確立成熟的教師專業發展,避免出現完全由行政人員評核教師的情況。建議加入,規定教學人員評核委員會的組成,必須有教師參與。

一、教師每周授課時間為:
(一)中學教師:16-18 節,每節35-45 分鐘;
(二)小學教師:19-20 節,每節35-45 分鐘;
(三)幼兒教育教師:20-22 節,每節25-40 分鐘;
(四)特殊教育教師:19-20 節,每節30-45 分鐘。
我們建議:(中)14-16 (小)16-18 (幼)18-20 (特)19-20

二、為適用上款的規定,教師在當日二十時之後的授課節數按一點五倍計算。
唔明他講什麼?

二、禁止教師在一天內連續授課超過四節課。
定義不清晰。因為,一般學校無論是上午或下午,兩至三節堂就有一次小息時間。四節課中隔了一個小息,是否看作連續授課?

二、擔任學校安排的與學校教育相關的非教學工作的教師,可獲豁免部分授
課時數。

定義不清晰。現時大部分教師除了負責其任教科目外,絕大部分都會擔任其他工作。例如:學生會、風紀組、編輯組等,琳瑯滿目的非教學工作。因此,有必要訂明教師在擔任這類非教學工作時,具體的工作量上限和可獲豁免授課時數的計算標準。

一、學校須保證每個學校財政年度教學人員的薪酬及公積金支出佔學校固定
及長期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以上。
既然有此條規定,建議加入,學校須要每學年初公開其財政預算報告及上年度的財政結算報告。以體現和保障學校財政管理的透明度,可讓社會更容易監督公帑的運用。

二、教師應獲得與其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學校須保證同一教育階段不同職
級間教師的月基本工資依次保持差幅,第一級教師的月基本工資須為第六級教師
的月基本工資的兩倍或以上。

沒有訂立基礎工資的標準,難以體現什麼“職級相符的基本工資”。亦只會繼續維持本澳教師同工不同酬的不公現狀,甚至進一步拉開不同學校之間的教師薪酬差距。

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

2008年10月24日

日期: 2008年10月24日

主持: 文源、甘、輝哥、阿宏

主題:教師職業指引、關於試用期、關於解約的補償、教師行業的吸引力.......

下載: TCF20081024

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

醒師會20081017

日期:2008年10月17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

主題:男教師事件進展、黑社會入侵校園、校園安全問題、教青局對學校的行政指引、教師工作原來好有保障......

下載:TCF20081017

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日期:2008年10月10日

主持:文源、甘、輝哥、華傑、miss mak

主題:   男教師網傳擠提被捕事件、告得入真係奇聞、神捕司辦事能力令人驚嘆

下載:  TCF20081010.mp3 


日期:2008年10月3日

主持:甘、輝哥、啊宏

主題:   教育學院學生談教育、好多學生不願入行做教師、牛奶計劃好混亂...

下載:  TCF20081003.mp3

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

局長何罪?

局長何罪?

極壞的社會訊息──秋後算帳

「官校炒人」事件曝光至今,已經成為一場重大的社會風波!不過,只因近期有更震撼世界的金融海嘯和毒奶事件,分散了不少公眾的關注焦點。本來學校炒人不是什麼大事,在私校每年都有幾十教師被解僱,鬧起勞資糾紛的個案常有發生;更有校長明言這是無理解僱,要打官司即管來吧!因此,所謂官校「炒人風波」如何無理云云,其實在私校早已習以為常了。但,整件事件最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炒人風波」竟然是始於一場局長主持的「真情對話」;令人質疑局方引蛇出洞,大搞文革式的清算行動。雖然,現在局長義正詞嚴地否認有秋後算帳,絕對不會以言入罪。但,說服得了三歲小孩嗎?

我雖不清楚當事的兩位老師是否真的表現差劣而該炒,老實說我也並不關心他們最終是否被炒。因為事件中更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是,以言入罪和言論自由受到打壓。原因是事件的而且確是在「真情對話」後開始的,兩位公職教師的厄運此時此刻便告拉開序幕:被校方主管批評言語過態、被局方書面申誡為「對上司不禮貌」、折騰半年終得上訴駁回書面申誡、學期結束不予續約。這樣的一個故事,可以令人不聯想到是秋後算帳嗎?

局長您可知道,身為政府主管官員,您的一言一行都是一種榜樣,都是在給予社會公眾一種訊息。不站出來清清楚楚解釋整個事件的始末,釋除社會大眾的慮疑;就是相等於在發放出一種非常惡劣的訊息──政府是會秋後算帳的。不拿出合理的證據來力證該等老師如何該炒,實在難以令人信相這是一宗單純的職場解聘。公眾看在眼裡,以後澳門社會還有敢說出真話的人嗎?局長可知道自己已造成了一個極壞的社會影響,社會人人不敢講真話,民眾凡話出口都必先自我審查一番的負面風氣,也會應運而生。請問局長您如何補救?

輕率回應再釀大錯

在事件見報後,我一直期待著蘇局長的回應,寄望事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可以減至最低。可是,當我在報張上看到蘇局長的回應後,我真的憤怒了!也正是我要寫出此文的原因。蘇局長重申,局方從來沒有「解僱」任何老師,只有不再與兩名公職教師「續約」。局長這回是真的把公眾當作三歲小孩了!局長的言論等同「我並沒有殺人,我只是拔了喉,讓他們不再呼吸而已」。這樣的回應也想得出來,真的令人莫名其妙!現在不是玩猜「爛gag」的遊戲,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公眾是在關心嚴肅的課題:澳門是否已經進入了白色恐怖的時代?為何政府可以赤裸裸地打壓言論自由?局方沒有秋後算帳理據是什麼?

再接下去局長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公眾自有評價......深信絕大部分教師都知道怎樣做好專業教師的角色局長說得對,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正如前文所說,這樣的一個故事,怎樣教人相信局方不是以言入罪、秋後算帳呢?對!社會大眾正是在期待局長親自說出您心中的那把尺:為何會發生這件事?事件始末為何?局方是用了什麼準則去評估一位教師是否予以續約?當初「對上司不禮貌」的書面申誡又是怎麼一回事?而事件是始於「真情對話」又如何解釋?真的期待您給公眾一個交代,我深信事件發展至今,已經不再是一宗單純的勞資糾紛吧了,而且重點也不是局方只要重新回聘兩位當事教師就可輕鬆了事!換了事件是發生在毫無背景的尋常教師身上,會有和局方討價還價的能耐嗎?這是言論自由在澳門受到挑戰的重大社會議題,壞訊息經已散播開去,怎樣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令公眾放心暢所欲言,才是真正解決這場風波的方法。局長,我們仍然在等候您的回應。

局長緊接的一句:「深信絕大部分教師都知道怎樣做好專業教師的角色」更加令人不寒而慄!講完一堆空話後,加上句「專業的老師」是應該知道如何做好他的「角色」的。局長是否在暗示老師們應該「識做」一點,知道什麼話該說,而什麼話是怎麼也不能說出口的;揣摩主子心意的技藝,專業的老師怎可以不好好的掌握。局長在公開地對全澳教師訓示一項工作指引嗎?以上推論希望我是小人之心,度局長君子之腹。不管怎樣,這樣的風波發生在澳門,也實在是令人遺憾,至今除了當事人外,仍未見有其他社會人士,表示高度的關注事件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實在令人大惑不解!難道大家都已習慣;秋後,是會算帳的?